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0.5g/支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030587
产品标签:注射用氨甲环酸
产品卖点:中标产品 市场保护 有培训
销售渠道:医院临床 美容院
执行标准 | 粉针 |
产品类别 | 西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0.5g/支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甲环酸。 |
性状 | |
功能主治 | 1.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、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。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,在未肝素化前,一般不用本品。 2.用于前列腺、尿道、肺、脑、子宫、肾上腺、甲状腺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。 3.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(t-PA)、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。 4.用于人工流产、胎盘早期剥落、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,以及病理性宫腔内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症。 5.用于中枢神经病变轻症出血,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,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,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,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,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。 6.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,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程度。 7.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,可联合应用本药。 8.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Ⅷ或因子Ⅸ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。 |
不良反应 | 本品不良反应较6-氨基己酸为少。 1.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。 2.可有腹泻、恶心及呕吐。 3.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(经期血液凝固所致)。 4.由于本品可进入脑脊液,注射后可有视力模糊、头痛、头晕、疲乏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,特别与注射速度有关,但很少见。 |
注意事项 | 1.慎用 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(如急性心肌梗死)慎用。 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肾炎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,故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。 2.本品与其他凝血因子(如因子Ⅸ)等合用,应警惕血栓形成。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当。 3.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,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,影响脏器功能,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时。如有必要,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。 4.宫内死胎所致的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,肝素治疗较本品安全。 5.慢性肾功能不全时,本品用量应酌减,因给药后尿液中药物浓度常较高。 6.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,本品用量也应减少。 7.本品与青霉素或输注血液有配伍禁忌。 8.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,应作眼科检查监护(例如视力测验、视觉、视野和眼底)。 |
禁忌 | 尚不明确。 |
贮藏 | 避光、密闭保存。 |
保质期 | 2年 |
备注 |